承德热力集团2025年度户用供热计量超声波热量表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热力集团2025年度户用供热计量超声波热量表供应商入围,项目业主为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入围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承德热力集团2025年度户用供热计量超声波热量表供应商入围。热量表类型:超声波热量表。热量表规格:DN15,DN20,DN25。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载明。
(2)框架协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供货周期:接到甲方订货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服从招标人供货安排。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1、供热计量热量表的供货(含替代管、表接头等安装附件)、产品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首次检定、安装(包含热量表与现有监控平台数据传输的匹配)、质保期间的免费更换及维修、其他售后服务。
2、本次招标设置1个标段,具体数量以框架协议期内招标人发出的需求为准,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申请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具有拟投入产品制造厂家的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在区域(承德市双桥区、高新区、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围场县、丰宁县;衡水市武邑县;沧州市海兴县、黄骅市、孟村县、南皮县;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内的唯一经销授权书。并承诺在上述区域内对其他使用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本次报价(含在本次招标框架协议期内对热力集团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实际成交报价)。
3.1.2投标人2024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3.1.3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4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1.5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9日09: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