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6年度自动闸口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自动闸口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招标人自动智能闸口进班、预出、主进、主出通道及主进、主出设备间和智慧服务中心内与通道相关的信息化设备进行7×24小时维护和管控,包括通道内的箱号识别、车牌识别、呼叫对讲、挡车器、RFID等设备定期巡检、维护,系统和软件升级、突发事故处理等。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按绩效考核情况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自动闸口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自动闸口运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
3.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08:30分到2025年11月26日15: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