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闸阀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VJ2025112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闸阀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开山岛港口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闸阀智能化设备的采购、运输(含装卸)、现场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闸阀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闸阀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16时3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江苏开山岛港口有限公司(招标人)的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闸阀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开山岛港口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闸阀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闸阀智能化设备的采购、运输(含装卸)、现场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
2.4供货安装期: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合同估算额:1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9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或施工)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的项目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合同金额认定的依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情形。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期准入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执行灌建防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需带的资料:
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投标人类似业绩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