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J25ZB-GC-5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
一、招标条件本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8.122873万元,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
发电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⑤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承装、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备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第30号令,供应商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提供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
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类或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江门市
七、其他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投入金额:
1.采购名称及编号: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采购编号:HJ25ZB-GC-59)
2.采购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本工程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分别完成两个项目光伏电站、升压站(如有)、集电线路、生活办公、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等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如有)、工程设计(含预算编制和结算书编制)、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无功补偿(带预制舱)(如有)、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瓦面防腐除锈、厂房评估及加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重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建筑物或架构物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建筑物或架构物评估及加固方案、加固措施由采购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含编制荷载证明报告和加固设计方案的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如因工厂业主或供电局原因,要求增加工程量,则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费用、建安工程费用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费用里。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报建(所有有关项目的报规、报建以及其他相关建设报批程序由采购人组织办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成交供应商需派专人协助采购人实施具体工作,包括资料编制和递交申请等)、供货、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同建筑物或架构物使用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本项目需按照银洲湖能源技术标准将光伏设备数据接入平台),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4.预算金额:3,381,228.73元[其中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预算金额为:1,053,836.05元;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预算金额为:2,327,392.68元。]
注:采购人拟与成交供应商分别签订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和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合同。
5.工期:广东德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0天(总工期含设计共20日历天,施工60日历天;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时间以通过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广东悦德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总工期含设计共30日历天,施工90日历天;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时间以通过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网发电(并网时间以供电局为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