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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最新:南京市浦口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5-12-12 浏览次数:3

2025年度最新:南京市浦口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5-12-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浦口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北粮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为规范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管理,保障约76所学校的餐饮供应,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食材供应商。本项目涵盖食材包括但不限于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粮油、蔬菜、水果、冷鲜肉、水产品、冷冻制品及禽蛋等。本次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如下:

标段一:浦口区幼儿园+全品类食材,拟入围供应商数量8,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5;

标段二:浦口区中小学+肉类、水产类(含猪牛羊肉、冷鲜家禽、鲜活水产品、调理类),拟入围供应商数量9,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6;

标段三:浦口区中小学+果蔬类、豆制品、鲜面制品、蛋类,拟入围供应商数量9,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6;

标段四:浦口区中小学+冷冻类(亦食类食品/冷冻家禽、冷冻水()产、速冻包子、速冻水饺等),拟入围供应商数量6,实际共供货商数量6;

标段五:浦口区中小学+米面粮油、干货调味品,拟入围供应商数量3,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3;

标段六:浦口区中小学+牛奶类(含常温奶、低温奶等)、预包装食品、休闲副食品,拟入围供应商数量3,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3;

标注:

1、本项目按照标段一至标段六的顺序,依次开标;

2、本项目六个标段可兼投,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入围2个标段(如果供应商已入围标段一、标段二,其投标文件依旧可参与其他标段评审,但不会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实际供货竞价标段(标段一、二、三)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小于等于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则该标段作废,重新组织招标。如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且小于等于入围供应商数量的,则全部入围;

4、评价定标标段(标段四、五、六)在评审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的,则该标段作废,重新组织招标。如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且小于等于入围供应商数量的,则全部入围;

5、各标段中标供应商的供货片区由招标人以抽签或摇号等方式确认。

合同履行期限:202611-202713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浦口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浦口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年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被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处罚记录;

(5)供应商未被"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列入不良信用供应商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备注:供应商须对提供资料的真

"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选、成交"有责任,如作出虚假,视为的违法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10930分到202512171630

报名费用:1000.00/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2310930

开标时间:2025123109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2310930

七、其他

(1)供应商必须充分调研和考虑当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历史价格信息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发布的参考食材价格,审慎确定投标报价或最高限价;

(2)中标的供应商须按其入围时段按每标段*基准价;

(3)供应商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参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招标的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供应商须认同并同意江苏省中小学食堂监管等相关规定,同意接受包括市场主体评分值、负面清单和退出机制等监管措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3,供应商自身或所投产品包含者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有正式处罚文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在投标阶段,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投标保证金;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合同期限内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招标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罚金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在投标阶段,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阶段,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合同期限内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招标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8)投标商品应为生产商的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生产产品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清单内容);

(9)投标商品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内容包括: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产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代理产品及品牌在本地区授权经销材料(内须供应商授权书、合同、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等生产产品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清单内容);

(10)本项目加"*"的品目(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本提示第89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未加"*"的品目(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只须对其产品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源头控制(确保产地环境无污染源违禁投入品)、过程管控(严格记录生产环节,遵循农兽药、兽药及投品使用规范)、质量保障(采收前检测,储运中防污染,建立追溯体系)、责任承担(对问题产品负责赔偿,配合监管调查)、监督透明(公开检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等。

(1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各标段正本份数:1,副本份数:4;

(12)本项目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采购人组织考察团队到报名成功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3)本项目招标阶段所产生的资格预审阶段产生的费用、开评标阶段产生的费用及公证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上述费用由招标代理费最终由所有中标供应商平摊并支付给代理机构;

(14)投标保证金:参万元,缴纳形式为网银或电汇。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天(20251230)16点前从基本账户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进账时间为准,账户信息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