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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2-12 浏览次数:4

财务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财务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财务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6万元。

5、最高限价:一标包财务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3.8万元,二标包法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3.8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标包,一标包财务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二标包法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

7、合同履行期限:一标包财务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20日历天;二标包法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一标包财务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

①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二标包法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服务采购: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总机构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投标,则被授权分支机构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若总机构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投标,则所有被授权分支机构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供应商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3、方式:持文件领取登记表(自拟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也可将上述资料一套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至邮箱,经电话确认后,按供应商登记确认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