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主副食蔬菜等食材供货商递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5-ZC-102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主副食蔬菜等食材供货商造选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项自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主副食蔬菜等食材供货商追选项目服务,本项目,共分为3包每包拟择优选取1家中标人,本项目兼投不兼中,采购内容为第1包大米、面粉、油、杂粮:第2包:副食调料类:第3包:藏菜、水果、豆制品、面制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大米、面粉、油、杂粮:(002)食调料类:(003]蔬菜、水果、豆制品、面制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米、面粉、油、杂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扶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童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县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得供投标截止只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中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中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雷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迹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散装食品销售及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002副食调料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电报报表目加盖受理章:2)网络中报软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衣法免税或不需要激织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
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散装食品销售及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003蔬菜、水果、豆制品、面制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县有独立承担民事责行的能力,提供营心执照副本或事》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还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即件并加善公音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杜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散装食品销售及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信价。4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