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璧镇大寒村大寒遗址路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SZB-2025-09-05;
2、项目名称:白璧镇大寒村大寒遗址路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196067.29元;
5、项目内容:白璧镇大寒村大寒遗址路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合同履约期限(工期):10日历天;
8、质保期: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均未列入“信用中国”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显示可扫描验证的二维码或查询链接,二维码未能识别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