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广州汽车钢智能工厂及产线机械人设备供货超融合服务器等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鞍钢广州汽车钢智能工厂及产线机械人设备供货超融合服务器等(AGAGYGHGXHD250918238025)采购人为鞍钢数智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营销管理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广州汽车钢智能工厂及产线机械人设备供货超融合服务器等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一、商务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
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
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
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委托人有权于定标前对拟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二、设技术要求按质量标准和保证值验收。
品牌详见平台需求清单要求;三、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超融合服务器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9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3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