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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寨县沙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19 浏览次数:9

2025年金寨县沙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5年金寨县沙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5年金寨县沙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5〕386号


1.4 招标人: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1.5 项目法人: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1.7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金寨县沙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金寨县沙河乡


2.6 建设规模:2025年金寨县沙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546.1亩;塘坝18座;渠道11条,长1.137km;排水沟防护1.135km;农沟衬砌1条,长0.095km;拦水堰13座;渠系建筑物共28座,其中:过路涵4座,下田道3座,桥梁4座,渡槽2座,放水口 15个;生产土路0.106km;项目区内沟道治理总长度0.138km;增施有机肥3100亩,土地深耕1339.26亩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项目最高限价为7990146.18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2025年金寨县沙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546.1亩;塘坝18座;渠道11条,长1.137km;排水沟防护1.135km;农沟衬砌1条,长0.095km;拦水堰13座;渠系建筑物共28座,其中:过路涵4座,下田道3座,桥梁4座,渡槽2座,放水口 15个;生产土路0.106km;项目区内沟道治理总长度0.138km;增施有机肥3100亩,土地深耕1339.26亩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类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满足履约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社保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其他人员配置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3.1.7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材料扫描件。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