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DX-G-2025-1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程
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8.23万元,招标人为中杰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程,本次项目共分2个标段,详细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供应商可参与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段,当供应商同时有多个标段评分排名第一时,将按照标段顺序成交。供应商若同时响应多个标段,则须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分别报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现场管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提供相关承诺函),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函),需提供其身份证、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外)线上获取,将文件获取材料发至邮箱,发送文件获取材料邮件请备注公司名称全称及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2、方式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领取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领取;③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G-2025-116
2、项目名称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82300.00元;
5、最高限价:2001963.00元(一标段:1038916.00元,二标段:963047.00元;)
6、采购需求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程,本次项目共分2个标段,详细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供应商可参与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段,当供应商同时有多个标段评分排名第一时,将按照标段顺序成交。供应商若同时响应多个标段,则须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分别报价。
7、工期(合同履行期限):30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现场管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提供相关承诺函),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函),需提供其身份证、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获取,将文件获取材料发至邮箱,发送文件获取材料邮件请备注公司名称全称及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2、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领取;
③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