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大厦、市文化艺术中心、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名称:团结大厦、市文化艺术中心、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W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团结大厦、市文化艺术中心、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1.00
465000.00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2)若供应商注册地在福建省外,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入闽承担检测业务的备案证明。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 23日至2025年09月 26 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