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速冻食品类及面条类)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DC20251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速冻食品类及面条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速冻食品类及面条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速冻食品类;(002)面条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速冻食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兼投不兼中:
(002 面条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9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报名登记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