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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地村游客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09-29 浏览次数:4

后地村游客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灵宝市大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后地村游客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62号、HDZB-2025-010

2、项目名称:后地村游客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6072.05元

最高限价:266072.05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 ---- | ---- | ---- | ---- | ---- |

|1|包1|后地村游客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项目|266072.05|266072.05|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后地村游客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内容为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2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建设地点:灵宝市大王镇后地村;

5.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6保修期:按国家规定。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5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截图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要求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