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大厦供热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发大厦供热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发大厦供热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4633号。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长发大厦供热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建筑面积为地上总建筑面积89839m2(A+B塔楼),地下一层车库15352m2。将A塔楼1-
11F建筑面积19412m2(包含多功能展厅与智慧展厅)、地下餐厅建筑面积1153m2及B塔楼1-11F建筑面积17363m2的供热系统进行改造,针对项目实 际情况,从提高供热品质和效率,同时降低后期运行维护成本出发,设计采用分区、分温度的独立供热系统,每套系统提供不同的供水温度,每个 楼层阀门可控。
2.4招标范围:将长发大厦原供热系统(燃气锅炉房含三台法罗力锅炉)升级改造为多能互补低碳节能供热系统。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等 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 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5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折扣系数:0.6;施工折扣系数:1.0。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及以上资
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已完成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安装工 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需同时满 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齐全,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规定可兼职的除外),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 在建工程(设计人员除外)。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 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参保证 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 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 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按项目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各证书复印件;
(3)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在职社保证明(提供2025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 险缴费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加盖公章(鲜章)。
4.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 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