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TZ-2025-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 ,招标人为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
项目(项目编号:HNTZ-2025-007),招标人为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承销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NTZ-2025-007
2.3项目概况:(1)本次拟申报发行的债券品种为交易所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8 亿元(含8亿元,以最终批准发行规模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五年),
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2.4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计划;
(2)协调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开展相关工作;
(3)制作本次发债的申报材料,如募集说明书等:
(4)向交易所报送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材料;
(5)跟进审批制度,推进注册发行流程;
(6)根据公司用款需求和市场行情,选择最佳发行窗口,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7)在本次发债获得拟挂牌转让交易场所的无异议函后,按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8)负责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登记以及存续期内信息披露等受托管理等
(9)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主承销商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2.5发行规模:不超过8.00亿元(具体以实际国家监管部门最终审批发行金额为 准)。
2.6预算金额:不超发行规模的0.3%/年(具体以实际发行金额*中标费率进行结 算)。
2.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其公司债券项目兑付及后续还本付息完毕之 日止(具体期限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监管机构审批结果进 行确定)。
2.8项目实施地点:以双方实际履约地点为准。
2.9质量要求:(1)发债申报材料需满足交易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
且取得交易所无异议函;
(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
(3)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1标段-周口市润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 2.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其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 产管理。
3.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 资金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 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 项目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牵头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并 成功发行过公司债券至少2次。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网站登记,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 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进行债券交易的能力(含 符合要求的母公司及体系内具备对应相应资格的子公司):在发行全过程中,核 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投标人可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3.7信誉要求:
(1)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 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全国社会 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3)投标人最近三年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投标人可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或被立案调查等影响其正常开展公司债券业务及为本次项目提供销售 服务的负面情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
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主承销商,另外1家为联席主承销 商,联合体成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其内部关于本次债券的职责划分、任务分配及角色定位等事宜,统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统筹规划。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到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