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项目保洁服务单位遴选招标
项目编号:KCFW-2025-1013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项目保洁服务单位遴选招标,招标人为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项目保洁服务单位遴选招标。
2.2招标范围:完成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涉及的保洁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3招标规模:以实际委托的单个项目为准。
2.4项目实施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到期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选定家数:本次招标入选5家单位。
2.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
2.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企业信誉要求:(1)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承诺书。(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7时00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全费用综合为3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