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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载荷检测设备吊装运输安装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09 浏览次数:8

静载荷检测设备吊装运输安装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佛山市高明区明信综合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静载荷检测设备吊装运输安装服务(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T-2025MXZHJC001

项目名称:静载荷检测设备吊装运输安装服务(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1

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元)(单位)参数及要求静载荷检测设备吊装运输安装服务(第二次)1(项)详见第二部分99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990,000.00元,以先到者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5.供应商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线上获取(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报名购买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