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适应散粮运输船舶大型化趋势,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靠泊装卸的实际需求,对新华港务码头的1#泊位5万吨件杂泊位改建多用途泊位、2#泊位5万吨件杂泊位改建7万吨散货泊位改建工程进行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需委托一家咨询服务单位编制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招标范围: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及评审报批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
标段划分:1个。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月的财务报表。
3.1.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相关内容承诺书。
3.1.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1项港口或码头等类似项目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出业绩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未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