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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防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11 浏览次数:2

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防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HHHT-CG-25018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防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27万元;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防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为27 万元;


范围: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防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计划投资额约为27万元;


供货地点:采购人约定地点;


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防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参套(原件与复印件需一致)资格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网站截图;


注: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