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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19 浏览次数:22

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


项目名称: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7,202.2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7,202.2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7,202.2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个月(未含项目竣工验收期限),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或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2025年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由供应商单位缴纳的2025年7月-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