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东部新区成现工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目前公司名下128台车辆,包含非营运性质车辆55台(其中燃油车36辆,新能源车19辆)、租赁性质车辆73台(其中燃油车53辆,新能源车20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支公司以上单位不能同时以不同比选申请人身份分别参选)(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承保车辆不少于50辆的车辆保险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人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2.2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4、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5、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响应,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到2025年10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8日,每日(北京时间,下同)930时至17:30时:将报名资料(详见第2条)的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发送至指定邮箱,比选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报名资料邮箱。报名资料包括(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介绍信(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和邮箱);(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经办人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比选范围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
3、项目概况:目前公司名下128台车辆,包含非营运性质车辆55台(其中燃油车36辆,新能源车19辆、租赁性质车辆73台(其中燃油车53辆,新能源车20辆)。
4、比选范围:采购1家车辆保险服务单位。
5、服务期限:1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中要求的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比选人要求。
二、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支公司以上单位不能同时以不同比选申请人身份分别参选)(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承保车辆不少于50辆的车辆保险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人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2.2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4、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5、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响应,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8日,每日(北京时间,下同)9:30时至17:30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将报名资料(详见第2条)的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发送至指定邮箱,比选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报名资料邮
箱。
2、报名资料包括:
(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介绍信(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经办人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4日14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