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所属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运输与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
七、招标服务内容: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运输与处置服务,暂估量约5500吨/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生产区域。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满足以下(1)条、(2)条要求中的其中1条:
(1)投标人自有污泥处置场所,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①营业执照;②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③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商,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①营业执照;②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③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污泥处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不允许分包,同时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投标人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可将污泥运输工作进行分包,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分包方(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分包方(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承诺书或污泥运输委托协议。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须出具项目人员配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本项目配置人员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需求。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到2025年10月24日23时59分59秒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