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支付智能化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2514474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财务支付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财务支付智能化升级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财务支付智能化升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财务支付智能化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6时00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通过招标选定1家中标人。
1.项目名称:财务支付智能化升级项目
2.项目编号:0733-25144740
3.最高投标限价:501.33万元(含税)
4.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5.招标人地址:北京市
6.招标内容:财务支付智能化升级。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通用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本次公开招标,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分支机构的服务需求,不得接受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2专用条款(1)投标人近三年净利润(2022/2023/2024)至少任意两年不为负数,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提供能体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报表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页,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2)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中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供应商须签署《不参与“虚列支出套取经费”的承诺函》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投标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