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二中学智慧食堂项目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 2025-10-23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枣庄市第二中学智慧食堂项目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枣庄市第二中学智慧食堂项目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BOC-A2861-HW-2025-003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智慧餐饮统筹管理、智慧餐厅通行考勤管理、刷脸智能终端、智能人行通道摆闸及自助补卡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046000元
(二)采购流程:
依据第二部分“五、开标与评标”要求执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投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产品的设计及售后服务以及升级改造能力。
3.2022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的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收款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单签字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的标的、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卖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渠道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投标人需在项目实施期间,完成学校端对接服务,通道闸机及刷脸终端需一卡通用,保障智慧食堂系统部署后可正常使用,并与中国银行智慧校园对接,实现家长在线充值,按时对餐量、退餐数据及金额每周广而告之核对,所产生的对缝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投标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9:00-16: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出不予退还);
3.方式:现场获取。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留存)。(1)营业执照;(2)信用截图;(3)类似业绩合同(含投标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含明确标的的、合同金额和双方签署及生效时间);(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以及授权人所在单位任职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六、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4日13:00-14:0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