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科技金寨华西三里井光伏电站配合新建合武高铁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采购,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金寨华西三里井光伏电站配合新建合武高铁组件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现代产业园梅山湖路410号三里井光伏电站
项目单位:上海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来源:自筹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金寨华西三里井光伏电站配合新建合武高铁组件采购项目,包括设计、供货、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中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催交、开箱与检验、质量问题处理、调试、性能验收试验、技术交底及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项目服务期:供货拟定自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具体以合同签署约定起止日期为准,共计14天。(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10日内开始本次服务,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是同一设备/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是特定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唯一委托投标的代理商;2)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2个以上地面光伏电站、工业分布式、户用等供货210MW项目光伏组件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组件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项目现场照片)、签字页)、使用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并且业绩是制造商业绩;
4)不接受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国外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7日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邮件领取。
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转账至招标代理账户。
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扫描件及招标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制作成一个excel可编辑文件和一个经签字盖章的PDF扫描
件,申请书须按照附件格式)发至邮件主题标明“报名能源科技金寨华西三里井光伏电站配合新建合武高铁组件采购项目”。为便于财务确认报
名成功,请在转账附言中列明投标人公司全名及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暂定)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