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80m3高炉烟气空气、煤气预热器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80m3高炉烟气-空气、煤气预热器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炉烟气-空气、煤气预热器是利用热风炉产生的烟气通过板式预热器将空气、煤气预热,然后再送往热风炉,使热风温度达到1200℃以上的。由于板式预热器的特点,预热系统占地面积小、系统简单、检修工作量小。系统设计热风炉废气100%得到利用,而无高温烟气外排,多回收大量热能,降低高炉成本。现采购1080m3高炉烟气-空气、煤气预热器1套,包含烟气-空气预热器1台和烟气-煤气预热器1台。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所供产品的设计、制造(含设备系统所需的软件)、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必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位器具、技术资料(包括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设备清单、设备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与服务并配合完成整套设备性能考核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质保期:整套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年。
2.5质量:所供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6项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汉钢公司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财务要求资料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空气或煤气预热器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有效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作为补充材料)。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请登录)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7日8时00分到2025年11月3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