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总部、平阳部、东部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75.00万元(超出预算及最高限价不予接受)
采购需求:为保障三个院部的职工和患者早中晚用餐,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总部、东部一年,平阳部一年零五十二天(总部东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平阳部2025年11月10日-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4年11月3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