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总部、平阳部、东部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75.00万元(超出预算及最高限价不予接受)
采购需求:为保障三个院部的职工和患者早中晚用餐,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总部、东部一年,平阳部一年零五十二天(总部东部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平阳部2025年11月10日-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7日至2024年11月3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