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医院医技住院改扩建建设项目阻尼器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医院医技住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3]12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医院内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476.20平方米,院区现状改造提升面积2397.87平方米,改造地下消防水池200平方米、成品污水站15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4.标段工程规模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医院医技住院改扩建建设项目-阻尼器采购项目,【标段工程规模】:新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476.20平方米,院区现状改造提升面积2397.87平方米,改造地下消防水池200平方米、成品污水站15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医院医技住院改扩建建设项目-阻尼器采购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医院医技住院改扩建建设项目阻尼器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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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招标材料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具有国家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任意一种型号即可),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企业信誉:近年(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已满的可参与投标)。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02日10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