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围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XHTC-HW-2025-1164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1主1备),有资格入围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采购项目,提供粮食类、蔬菜类、水果生鲜类等;
2.4 供货地点: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芳草街524号);
2.5 框架协议期限:计划服务期限不低于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 质量标准:
(1)外观:新鲜的食材外观应该鲜艳有光泽,无斑点、腐烂现象,蔬菜应该保持新鲜翠绿的颜色,肉类应该有一定的红润度;
(2)新鲜的食材应该有自然的清香味,不应该有任何异味或变质的味道;
(3)包装:冷冻食材的包装应该完好无损,无漏气、无结冰、无异物;
2.7 供货种类: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品种;
2.8 供货时间:根据双方约定单次供货为准,供货周期内,如食堂经营模式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9 供货方式:中标人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装卸、现场搬运、交货前的暂行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2.10 项目预算: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金额为准。
2.11 入围家数: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境内注册,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关产品能力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肉类及其制品类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上岗人员健康证;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相关产品均具备国家及地方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可食品安全承诺书(招标期间提供承诺书,供货期间提供检测报告)。
3.4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 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
3.6 供应商必须有实体店,有独立储存食材的仓储能力,有优质(充足)的配送车辆,具备向招标人食堂送货的能力,能够及时满足临时性的小额购买需求并做到实时送货上门。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需明确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