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2026年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2026年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招标概述: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4、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内容:拟选取不超过3家单位为招标人提供2026年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期内,若供应商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服务,重新通过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择新的供应商。
7、服务范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全辖(不含苏州)。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分公司须提供法人总公司授权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告须明确体现经审计;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
3、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6、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7、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8、在报名截止之日止,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以及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暂停合作期内;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处于建行系统内暂停合作期内;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审慎选取”、“暂停合作”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超过3次;均不允许准入。(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9、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0、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围标串标”等情形),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不允许准入。(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12、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9);
13、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及变相转包;
15、特定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为银行或其它金融系统提供的辅助营销、辅助服务或者业务推广类似业绩案例1例(提供1份服务案例证明材料,每份案例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至少1张合同期内项目发票扫描件(发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无法核验的业绩无效)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出现多个时间不一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对采购标的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评审具体内容的,还须提供其他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具备数据安全管理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包括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或数据安全成熟度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