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公寓公司家政服务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人才公寓公司家政服务运营管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人才公寓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人才公寓公司家政服务运营管理
- 项目编号: JCZX2025-054
- 预算金额: 500000.00元(三年,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服务需求: 对长春市人才公寓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下的大学生公寓项目及青年人才城项目提供家政保洁服务,涵盖退租保洁、日常保洁、深度清洁、玻璃擦拭、家电清洗、鲜花配送、货运搬家、衣物清洗、宽带办理等服务。
- 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服务标准: 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申请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需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
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