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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古江乡棚户区改造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5-10-31 浏览次数:4

和田市古江乡棚户区改造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DDZC-HTSGK-2025-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市古江乡棚户区改造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和田市古江乡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物业服务(含前期物业)政府采购前期物业及小区2年物业管理。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田市古江乡棚户区改造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田市古江乡棚户区改造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报告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公司成立至今的的资信证明);(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2025年7月-2025年09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代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4)法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本单位(2025年07月-2025年09月期间)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025年07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9)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2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领取登记表(附表)

: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文件领取登记表(附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时0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