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阶段性边坡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阶段性边坡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按照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开展扩建一期工程阶段性边坡监测服务工作,包括布设监测点,开展基坑顶部竖向和水平位移监测、基坑边坡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地表裂缝监测(如有)、地下水位监测、巡视检查等边坡监测工作,并提交技术成果。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阶段性边坡监测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至2026年7月4日止。
2.6 招标范围:按照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开展扩建一期工程阶段性边坡监测服务工作,包括布设监测点,开展基坑顶部竖向和水平位移监测、基坑边坡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地表裂缝监测(如有)、地下水位监测、巡视检查等边坡监测工作,并提交技术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边坡变形监测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止。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