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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新兴建材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堆场综合性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2

天津港新兴建材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堆场综合性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码头堆场综合性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新兴建材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码头堆场综合性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1.高桩码头定期检查检测。依据《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 JTS 310-2025》和《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 235-2016》,对公司所属码头进行高桩码头定期检查检测。检查内容包括:构件外观检查及水深(断面)、码头混凝土性能检测、码头水下检测、轨道检测,对码头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评估。


2.道路与堆场定期检查检测。依据《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 JTS 310-2025》,对公司道路与堆场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查内容包括:检查面层外观损坏情况;检查路缘石缺损、松动或错位情况;检查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有无堵塞;检查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等是否完好;检查有无超载现象等。


3.建筑物定期检查检测。依据《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对公司所属1#仓库、机修车间和检查桥进行建筑变形监测,观测建筑物受荷载作用产生的形状或位置变化情况,并对观测结果进行处理和分析。


4.本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具备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2022年1月1日之后。)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或财务报表(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试验检测师证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应体现出签约人基本情况、签约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6日16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