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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3

2025年度@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申请文件。

受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幼儿园的委托,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件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LJJN-ZB(2025)-053

1.2、项目名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3、配送地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幼儿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预算金额:约30万元/年

1.5、采购需求:生鲜肉类、粮油类、调味品类、新鲜蔬菜类、新鲜水果和糕点等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6、服务要求:所投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招标人验收标准。

1.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中标人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及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溯一切责任的权力;

1.8、结算及方式:(1)按月结算,根据每月询价确定的商品价格×实际完成的商品供应数量进行结算,一旦中标,投标下浮率不得调整。(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根据当月结算金额和投标下浮率确定,即当月结算金额×投标下浮率=当月实际支付金额,中标人按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

1.9、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

1.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2资金来源:幼儿园生活费(自有资金)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预包装经营备案证》;

(2)供应商应具备必要的仓储设施;

(3)具有保证食堂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4)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5)近3年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失信主体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8)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10)现场踏勘会议:不召开,供应商自行前往。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在进行价格扣除时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3%的扣除(仅做一次扣除)。

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

4、供应商报名要求:

5.1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预包装经营备案证》

5.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3日09: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17:30分。

6、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费用及获取方式:400元/份,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00-14:30;

7.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

7.3递交地点:丽江市;

7.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8.1会议召开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会议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