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市、黎平县、荔波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贵州省赤水市、黎平县、荔波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CXS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500000.00,标包2:500000.00,标包3:5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1:赤水市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2:黎平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3:荔波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因供应商类型不同,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同,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同时附基本账户银行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资信证明的有效性);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需缴纳的: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将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标项2: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因供应商类型不同,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同,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同时附基本账户银行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资信证明的有效性);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需缴纳的: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将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标项3: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因供应商类型不同,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同,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同时附基本账户银行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资信证明的有效性);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需缴纳的: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将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