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海公园(含环南台岛江滨休闲路解放大桥至花海公园段)园灯及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花海公园(含环南台岛江滨休闲路解放大桥至花海公园段)园灯及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采购包1(花海公园(含环南台岛江滨休闲路解放大桥至花海公园段)园灯及照明设施维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29900-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花海公园(含环南台岛江滨休闲路解放大桥至花海公园段)园灯及照明设施维护服务 3(年) 否 为确保公园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采购花海公园(含环南台岛江滨休闲路解放大桥至花海公园段)园灯及照明设施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进场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10-31 至 2025-11-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