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养院区污水处理池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RCZZ-2025-3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养院区污水处理池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2114万元,招标人为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枣庄市老年病医院、枣庄市康复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养院区污水处理池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养院区污水处理池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养院区污水处理池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报名。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3.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代理机构留存):(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2)营业执照副本;(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出日期,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加盖公章)。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获取采购文件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购买采购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上资料仅供领取磋商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评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枣庄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