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银行烟商生态服务平台(香悦智通)实施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银行烟商生态服务平台(香悦智通)实施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烟商生态服务平台(香悦智通)实施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03032/GR25A194QFG0031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拟进行烟商生态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数据中台系统配合改造、收单业务系统配合改造以及第三方系统测试服务采购。具体需求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总预算(含税):¥2955900.00元。
2.6实施周期:
标段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进场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标人计划进行,从项目入场至项目投产结束120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试运行期。全部任务完成后,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对系统进行上线确认(不含试运行期);上线完成试运行3个月,招标人、投标人对项目进行项目验
收。(以最终确定的项目实施周期为准)
标段二:与标段一的进度相匹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进场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标人计划进行,从项目入场至项目投产结束120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试运行期。全部任务完成后,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对系统进行上线确认(不含试运行期);上线完成试运行3个月,招标人、投标人对项目进行项目验收。(以最终确定的项目实施周期为准)
标段三:与标段一的进度相匹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进场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标人计划进行,从项目入场至项目投产结束120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试运行期。全部任务完成后,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对系统进行上线确认(不含试运行期);上线完成试运行3个月,招标人、投标人对项目进行项目验收。(以最终确定的项目实施周期为准)
标段四: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实施进度相匹配,60日历天内完成测试(以最终确定的项目实施周期为准,严格按照招标人计划进
行)。在项目投产3个月内,如发生因投标人测试系统漏测或测试案例不全等原因而产生的生产缺陷,投标人须免费提供人员进行复测。
2.7免费维护期限: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自系统上线试运行结束通过招标人验收之日算起,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免费维护期内能够提供系统技术支持、版本升级、问题修复等服务。
标段四:自系统上线试运行结束通过招标人验收之日算起,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运维及技术支持。
2.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2.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标段号标段内容预算金额
(含税)
标段一烟商生态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1985000.00元
标段二云南红塔银行“数据中台”配合改造¥406000.00元
标段三云南红塔银行“收单业务系统”配合改造¥296000.00元
标段四第三方系统测试¥268900.00元
注:投标人可就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兼中标段一、标段二及标段三,但标段一、标段二及标段三均不可兼中标段四;本项目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的顺序依次评标,在标段一或标段二或标段三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参与标段四的评标,但不参与标段四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及投标,单独成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3.2财务要求:
标段一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2年之后成立的单位,则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4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2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3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4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一: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
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二: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以及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发送(邮箱)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标段(如需邮购,邮寄费到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