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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4

2025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受 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编号:GZJJ-FG-2025806】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GZJJ-FG-20258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人民币66万元

1.参选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服务要求:详见参选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参选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参选的授权书原件;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的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7.不同的参选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参选人(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7.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参选人。

7.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

8.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9.已成功获取本次比选文件。

10.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参选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参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符合资格的参选人应当在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购买:参选人必须提供《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及以下相关资料(均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1.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及参选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