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镇长岭子村秸秆离田打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永春镇长岭子村秸秆离田打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LGD-20251104;
2. 项目名称:永春镇长岭子村秸秆离田打捆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237600元;
5. 最高限价:237600元;
6. 采购需求:对本村大田玉米秸秆进行打捆、清运离田,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1日前完成;
8.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地方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执行长财采购【2022】2006号文件规定)。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加盖公章);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