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东部)医疗废物运输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东部)医疗废物运输处置服务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东部)医疗废物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LSCS25084(CG)。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为长春市中医院提供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
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服务地点:长春市中医院。
7、质量要求:优质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下午16时00分。
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复印件,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4)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gp.gov.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按
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报名始至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不弄虚作假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城长春市。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