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吕梁烟草物流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吕梁烟草物流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HXC
1.3采购人:山西省烟草公司吕梁市公司
1.4
1.5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物流中心当前配备新能源配送车辆13台,现有充电桩3台(孝义物流园区1台、离石中转站2台),车桩比达4.3:1,已无法满足日常充电需求。为保障终端配送车辆高效调配使用,拟在孝义物流园区新建新能源汽车慢充桩5台、离石中转站新建新能源汽车慢充桩7台,共12台。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2台(含安装),其中孝义物流园区5台,离石中转站7台。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2.3质保期:≥2年。
2.4交货地点:山西省烟草公司吕梁市公司院内、山西省烟草公司吕梁市公司物流中心院内。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3.1.2.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具有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涉及)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3.1.4.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涉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涉及)至投标截止日前无采购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1.6.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1.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3.1.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