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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鲁甸县李家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5-11-04 浏览次数:2

关于昭通市鲁甸县李家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QSZX20251101L)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昭通市鲁甸县李家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投资人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昭通市能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资建设装机规模1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和相关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昭通市鲁甸县李家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昭通市鲁甸县李家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依法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申请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维护能力,并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经营异常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提供未存在倒卖指标等违法行为的声明函(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申请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