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解放村小学食堂劳务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2025-11-04
商丘市梁园区解放村小学食堂劳务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商丘市梁园区解放村小学 委托,就 商丘市梁园区解放村小学食堂劳务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JZX2025-10-31
2、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解放村小学食堂劳务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就餐学生午餐餐费的35%,最高限价:就餐学生午餐餐费的35%。
5、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范围(内容):商丘市梁园区解放村小学食堂劳务服务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会现场查询)。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取。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须知:须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须同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并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