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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洲镇垃圾清运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半年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2

莲洲镇垃圾清运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半年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莲洲镇垃圾清运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半年期) 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7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PZ2025-183

项目名称: 莲洲镇垃圾清运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半年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 陆拾捌万伍仟柒佰壹拾元肆角整 (¥ 685,710.40 ) ;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报价上限为 人民币陆拾捌万伍仟柒佰壹拾元肆角整(¥ 685,710.40) ,其中莲洲镇内各村、社区垃圾清运工作部分最高报价上限为人民币 612,397.09元;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运营维护部分最高报价上限为人民币 61,846.64 元,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维修维护预留费 人民币 11,466.67 元固定填报,未按上述要求报价或 超过上述最高报价上限的响应文件 作无效投标处理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 . 莲洲镇内各村、社区垃圾清运工作、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运营维护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2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个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 11 月 05 日至 2025年 11 月 12 日 (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

方式: 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

售价: 5 00元/套。

四、响应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 1 ) 报名登记表;

( 2)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 )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 3) 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 及邮箱 ,将上述( 1)-(2)项资料及汇款凭证(如采用汇款)填写盖章后扫描发送电子邮箱,致电确认。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