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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塔镇宋桥村油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3

东塔镇宋桥村油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F2025-ZC-02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塔镇宋桥村油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1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塔镇宋桥村油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塔镇宋桥村油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塔镇宋桥村油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投标人须为中小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1按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2.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4)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1050930分到20251112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810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11181000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