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1.2项目编号:HGZB-
1.3采购计划编号: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最高限价:950000.00元;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7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8服务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备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领域咨询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资格,并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